PI是否需要自己给自己授权?(安控新能)
问题:PI是否需要自己给自己授权?
A方:不应自己授权,因为PI没必要自己授权给自己。
B方:需要授权,不授权如何能明确PI可以负责哪些任务?
目前看到AB两种情况都存在,但趋势可见B逐渐向A过度了。
随着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的不断发展,临床试验任务授权和签字表的设计也在不断的优化,可以更好的满足该表格的使用目的。今天我们谈及以下2项表格增加的内容:
(1)增加了PI声明,PI承诺对试验负责。
(2)增加了“备注说明”栏位,用于PI或申办方/CRO对授权表的内容,管理等特殊事项进行说明。
临床试验中的某些特殊任务且只有PI有权限情况,或者由于试验的特殊设计导致PI的权限有局限性的情况下,还是需要特别明确记录PI的权限。可以5根据临床试验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记录。
场景一:
临床试验中有某项特殊操作,例如肠镜结果是临床试验的主要终点,但site只有PI接受了项目专属操作要求的培训,只有PI在负责肠镜操作和评估,需要特别明确记录PI的权限。建议:可在授权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关于PI作为唯一负责人负责的任务的说明。避免授权表出现关键任务无人授权的问题。风险提示:对于重要和高频的任务,建议至少双人负责,避免受试者随访时操作人不在site导致无法执行相关检查。
场景二:
1.只有PI具有双盲项目的紧急揭盲的权限,有时破盲密码是采取信封的形式发给site的,信封由谁保存?那么需要特别明确记录PI的权限。
2.EDC/CRF的最终签字确认权限一般由PI负责,需要特别明确记录PI的权限。建议:
(1)建立EDC和IWRS电子账户管理清单,明确账户的所有者,权限,开始/结束时间。
(2)可在授权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关于PI特有账户权限的说明。
场景三:
设有评估者盲态或药物管理人员盲态角色的临床试验,PI需要保持盲态。建议:
制定研究中心盲态保持计划;试验开始前,PI和研究中心人员接受盲态保持培训;明确研究中心盲态和非盲人员名单;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声明等措施来进一步明确和保证盲态管理。
实际上,如果PI给自己授权了,这也不算是大问题,都不会被写入稽查发现,毕竟法规规定PI是研究团队的主要责任人,要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