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百问百答-28(安控新能)
试验记录
(1)什么是盲底?
答:盲底是在临床试验中釆用随机化方法确定的每个受试者接受何种处理(试验组或对照组)的随机安排。也可以通俗地说是受试者的详细分组情况。
双盲试验中每个盲底中有三个信封:①药物编号盲底,供药物编码用;②第一次揭盲肓底:二次揭盲盲底。
(2)盲底如何保存?
答:一般釆用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形式予以保存。盲底应一式二份密封,分别由申办者和组长单位所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保存。
(3)应急信件何时拆阅及处理(紧急掲盲)?
答:随试验用药下发到主要研究者手中的应急信件只有在该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需立即査明所服药物的种类,此时,研究单位的负责研究者应拆阅应急信件,即紧急揭盲。一旦揭盲,该受试者将被终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査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表中详细记录揭盲的理由、日期并签字。
(4)什么叫一级揭盲?什么是二级揭盲?
答:在盲态审核后,要对数据进行锁定,不允许修改。由保存双盲试验盲底的有关人员作为第一次揭盲,即将每次受试者所分配的组别按A、B两组列出,但不表明那一组是试验组或对照组,叫一级揭盲。
在统计分析完成和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完成后将肓底掲开,宣布A、B组哪一个为试验组或对照组称为为第二揭盲,也叫二级揭盲。
(5)什么是药物编盲?
答:由不参与临床试验的人员根据已产生的随机数对试验用药进行分配编码的过程称为药物编盲。
(6)非紧急揭盲在何时?
答:在以下三个过程后揭盲:1、全部临床试验完成;2、资料收集齐全;3、全部上交到组长单位统计室后。
(7)应急信件如何配备?
答:按每位受试者的处理编码准备的特定药包中放置相应的应急信件,由厚牛皮纸封口保管,内附该编号的受试者所分入的组别及用药情况。
(8)GCP对于双盲试验终止和失效时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地说如果在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全部盲底一旦泄密,或者应急信件拆阅率超过20%时,意味着双盲试验失效,需要重新安排另一个新的临床试验。
(9)紧急揭盲属于剔除标准吗?
答:紧急揭盲属于终止试验或脱落,不能算为剔除.
(10)什么是紧急破盲表?破盲表应如何保存?在什么情况下允许破盲?
紧急破盲表是由申办者提供的一份包含有每位受试者试验治疗分配的密封文件,它与随机表一起可以保证减少试验中可能产生的偏差以使试验结果更为管理当局以及决策者所接受。
除了有密封信封式盲表以外,现在较多使用的是可刮式的卡片式盲表。破盲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研究者保管,另一份保留在申办者处。
在整个试验期间,除非有必要的医疗原因,研究者不可随意揭盲,而且在试验结束后申办者会要求将全部盲表收回。只有当受试者出现紧急情况,如发生SAE时,研究者方可紧急揭盲以便了解受试者的试验用药情况,以保证对患者提供正确的医疗救治。一旦揭盲,该受试者应立即退出试验,同时研究者应立即将此情况通告监查员,并在CRF中“受试者提前退出页”详细记录破盲的相关资料,包括破盲时间、原因、试验治疗、救治情况等。
(11)应急信封如何管理?什么情况下可以拆开?
应急信件即破盲信封,内容为该编号的受试者所分入的组别及用药情况,在发生紧急情况,由研究人员按试验方案规定的程序拆阅,一旦被拆阅该编号病历将中止试验,研究者应将中止原因记录在病历报告中,每一个受试者都有一个应急信封。
什么情况下可以拆开:1、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2、紧急抢救受试者时需了解所接受试验药物情况。3、研究者认为其他必须紧急处理的情况,需了解所接受试验药物种类。
注:主要研究者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研究者可拆封,拆封后记录打开时间、原因、签名。